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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
 

近年因高房價、房屋負載比過高,建商也紛紛出現「讓父母幫忙買房」等言論,讓人想起四年前,六都市長選舉時,台北市長柯文哲遇到的「查稅事件」,因柯媽媽遭人檢舉逃漏贈與稅,雖然事件最後以柯媽媽「私人借貸」柯P繳還房貸,並補繳「利息收入」3.12萬元落幕。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提醒,不論是幫子女還房貸或者繳交頭期款,都必須注意贈與稅,以頭前款為例,如果房屋總價高於1,466萬就會超過「贈與稅免稅額」,當心被國稅局罰錢!

根據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第19條第1項規定,「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,減除第21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22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,課徵10%。」其中第21條規定可扣除部分包括:「贈與附有負擔者,由受贈人負擔部分,應自贈與總額中扣除。」第22條則規定:「贈與稅納稅義務人,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。」所以贈與稅計算方式為(贈與總額-扣除額-免稅額)× 稅率10% = 需繳納贈與稅。

簡而言之,每個人1年有220萬元的免稅贈與額度,倘若父母2人要幫忙子女買房,就不能超過上限額度220萬元 × 2 = 440萬元;另外,保守估算銀行房屋貸款7成、自備款3成,回推後房價總價為440萬元 ÷ 3 × 10大約是1,466.666萬元。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總價超過1,466萬時,就要注意有可能會課超過金額10%的贈與稅。

徐佳馨表示,除了房屋總價超過1,466萬時,必須注意贈與稅之外,許多人會以「借貸」方式,借錢給子女繳交頭期款,但借貸仍會有利息收入問題。另外,借款前也需考量子女是否有「還款能力」,國稅局會針對疑似「無還款能力」加強查稅,例如剛畢業甚至還沒畢業工作的人,就要特別注意!

所以如果要借錢給子女買房,徐佳馨建議,還是要寫好借據雙方白紙黑字簽名,若不收取利息也必須註記在借據中,同時寫清楚還款計畫,並到法院或民間合法單位進行公證,避免未來遭查稅時無所依據。



原文網址: 靠爸金援買房 超過1466萬當心被抽「贈與稅」! | ETtoday房產雲 | ETtoday新聞雲 https://house.ettoday.net/news/1311919#ixzz5XXXL8xA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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